一直以來對關於痛風免疫的事情,搞不清狀況,現在我終於搞懂了,原因是因為我痛風發作了。原本以為自己的痛風再也不會發作,沒想到在努力高普林食物+熬夜+不喝水的情況下!!他出現了…嗚嗚,期待已久的痛風,你終於回來了。
在這次痛風發作之前,曾多次寫信到兵役處、醫院,就是想確定一些流程。我也在網路上找了不少資料,眾說紛紜到很多非病友道聽胡說的地步。有的網站甚至還要求收費才得以看資料!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病人本來就具有權利像業管機關求證資料,絕對不需花錢去買其他資料!收費真的是太可恥了,因為知道我眾多朋友,有不少人曾受痛風的攻擊,所以分享一下我的流程。但強調目前只有半套唷。
首先先來理解痛風的體位判定差別
|
區分 |
常備役體位 |
替代役體位 |
免役體位 |
難以判定 |
備考 |
||
|
甲等 |
乙等 |
甲等 |
乙等 |
||||
|
|
高尿酸血症。 |
|
痛風關節炎經診斷確定者。 |
慢性痛風合併慢性關節炎、關節破壞、痛風石、或合併腎病變者。 |
|
痛風關節炎係指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 |
|
先解釋各種體位的差異
常備役體位 :也就是一般兵啦,甲等、乙等,只會在某些兵種上有差像我原本就是甲等體位,結果抽籤的時候500隻籤,居然有350隻海陸,50隻艦艇。
替代役體位:六十九年次以前核判為替代役甲、乙等體位者均徵服十二天補充兵役;七十年次以後核判為替代役甲等體位者徵服替代役,替代役乙等體位者徵服十二天補充兵;免役體位者則發給免役證明書。
再來解釋體檢變更流程
我有一篇公文
如您原為常備役體位,最近才發現患有痛風關節炎且經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應於入營前檢具上揭病症之診斷證明書並附檢驗報告,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申請複檢,俾憑改判體位。
依據「體位區分標準」附件「體位等級區分標準表」第88項規定:痛風關節炎經診斷確定者(痛風關節炎係指關節液檢查含有尿酸晶體者)為「替代役乙等體位」,如您症狀經兵役複檢確認後送請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核為「替代役乙等體位」,則須服12天之補充兵役。
役男若經判定為「替代役乙等體位」服補充兵役,則依規定曾上過成功嶺受訓之天數及軍訓課程時數均不能折抵補充兵役期
也就是說,一般而言入營前還是會有一次體檢,如果你對體檢不滿意你可以申請自費複檢,或是公費複檢,其實還有一種方式,就是你在醫院(教學醫院,只有七家,台北有台大、三總、榮總)有病史,幫你開出診斷證明書並附檢驗報告,當你申請複檢的時候,由於複檢醫院會判斷需不需要複檢(有些體檢項目有複檢問題,例如某種病痛持續一年)。而痛風不需要再去醫院抽第二次的關節液。下面是我詢問榮總的公文回覆
二、按照兵役法規定,痛風必須經關節液柚取或慢性痛風合併[痛風石]方可有機會免除兵役。如台瑞在本院曾抽關節液,且已確定關節液內發現『尿酸結晶』,則不須再作第二次,包括兵役複檢時,不須再作關節液抽取。
這樣很清楚了吧!但是我不確定去三總抽要不要抽第二次,應該是都不需要吧,因為急性痛風來的快去的快,還不是固定的時間出現。
去作關節液抽取的流程
我的情況,看的出來有腫,但是這次沒有很紅,網路上有人說要嚴重到不得了,只要你覺得真的很痛,又腫大,就ok了。
這樣說明一下,各醫院的狀況不同,我就做我在三總抽取的例子,我是有掛門診,但是門診前一天痛的受不了,就先去掛急診。在急診有的醫生會幫你止痛針(千萬不要讓他打消炎針,你可以跟他說你明天有門診要抽關節液),晚上因為是急診,所以抽血+照相不太用排隊,很快就搞定。至於急診可不可以抽關節液,急診醫師都會建議你去看門診的時候去抽。原因不明,很有可能是因為需要複診看報告(檢驗報告需要長時間,無法利用急診快速檢驗)。所以隔天我還是一大早就去了門診,看號碼,如果你號碼很後面,自己聰明點晚一點去。看到醫生,你就說我昨晚有掛急診,急診醫師判斷為痛風,但因為你還沒當兵,急診醫師建議你可以抽關節液。就這樣,很快在門診的診間,用了一根,比一般針頭粗一點點(看起來還是很細)的針,像抽血一樣,很快就完成了。醫師就要我回家,下禮拜等報告,我問醫生說,我的腳已經沒那麼腫了會不會抽不到結晶,他說不會。(還是建議,很痛的時候就快去抽)我又問他抽到的機率高不高,他說高。就這樣,我就回家了。
只有半套,是因為還要等一切受續變更完成後再來寫。














